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经济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00:48:0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网络购物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 摘要:网络购物作为一种全新的消费方式,以其操作简便、节省时间、成本低廉的优点,迅速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网上购物中出现了种种消费侵权事件,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这需要法律的完善以促进其健康发展。

关键字: 网络购物 法律问题 完善

作为现代文明产儿的网络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及生活的各个领域,为大家进行信息交流搭起了一座互动平台。网络购物是近年来才从网络中游离出来的一种商品交易方式,以其独特的方式吸引着更多的人参与其中,也获得了快速发展。但由于网络自身的特点,带来了一些法律问题需要我们共同面对解决。

一,责任主体确认难

传统交易是在直观环境下进行,网络购物是在虚拟环境里进行,对于法律主体的确定有一定困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但是,在网络交易环境下,销售商一般仅就商品的品质进行介绍和对外观进行展示,并告知消费者银行汇款帐号及购物电话,而不履行告知其企业(或公司)名称及标记的义务,至于该销售商是否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在哪登记、能否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数目、公司住所地等等问题,对消费者来讲茫然无知,一旦产生买卖纠纷,责任主体难于确认。

二,消费者对网络产品仅享有极有限的知情权,易引发产品质量纠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对消费者应享受的知情权进行了明析:“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对网络传媒来说,经销商则不能一一释明。消费者判定产品质量好次,大多仅凭传媒对产品的简介及几个简短产品画面,也就是说,完全是消费者凭着自身的感观或经验去识别和判定产品质量和性能。对众多消费者来讲,对网络产品质量、性能了解是局部的、片面的,因此,包括因产品存在暇疵等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纠纷难免发生。

三,合同履行地和管辖法院难以确定。

因网络购物是在网上进行的交易,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货款,那么,履行地是发货地呢,还是支付地,另外,如果支付地与开通网上银行的地址又不一致,怎么办?可见,对管辖法院也难以确认.。

四,诉讼成本高、司法资源浪费严重。

网络购物所涉及产品的标的额大多不高。对消费者来讲,若采取诉讼程序解决纠纷,需要先行预付案件受理费及其他相关开支,如果纯粹从保护自身权益考虑,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将得不偿失,会导致赢了官司输了钱结局,无实际诉讼意义。对法院来说,不仅会增加相对诉讼成本,更主要的是因异地送达、调查取证等会造成较大的司法资源浪费,违背了法院应坚持的司法高效原则。

五,在证据调取上,消费者处弱势群体。

网络购物程序简单。易产生纠纷,一旦诉至法院,将给法院调查取证工作带来较大难度:一是对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难查明;二是因买卖双方无具结书面契约,对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及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售后服务等等没有具体的约定;三是产品销售商通常不随产品开具相关收款凭证给消费者,重要证据无法获取。四是异地调查将产生许多难意料的困难和问题。总之,从证据角度讲,消费者处于弱势群体地位。

六,对网络欺诈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界定不明。

目前,我国涉及到网络购物方面的纠纷,主要依靠《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

质量保护法》等法律调整,由于网络购物的特殊性,这些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差、适用性不强,有时在处理一些网购案件时,显得束手无策,不能适应现今网络时代的要求。 七,网络购物易引发隐私权纠纷。

商家为了扩大销售份额,将建立消费者信息数据库,根据消费者购物爱好、经济状况、上网习惯等不断将相关商品信息通过各种渠道送往消费者,以达到推销其产品的目的。或者将消费者的相关信息出卖给他人,或者将消费者的信用卡账号、密码篡改,或者盗取消费者卡中钱财等情形常有发生,这些都触及到消费者隐私权问题。

八,网络购物安全性引发的问题

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财产安全、信息安全、商品质量安全。在网上发布的商品信息是否真实,我们是很难去判断的,有的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故意夸大商品的品质和性能,诱惑消费者上当。

完善网络购物法律问题的思考:

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的健全和完善是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保证。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监督机制还很不完善,相关的网络购物立法仍处于滞后状态,我们迫切需要制定统

一、完善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对诉讼管辖、诉讼主体等突出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二,建立严格的产品销售商准入制度和网络营运商认证制度。

对消费者来讲,网络销售市场是高风险投资,权益极易受到侵害,因此对从事网络销售的企业(或公司)理应设置更高的标准,并加强审查和严格控制。确立和完善网上购物市场准入制度、资格认证制度,确立资格认证和商家准入制度。为防止网络购物欺诈,杜绝非法信息,必须对网络营运商的资格进行认证,建立相关档案,登记备案。

三,加强网络商场(淘宝网、当当网、卓越网等)对店家的监管。

一方面,是在支付方式上,严格把关;另一方面,对店家的信用的监管,对发现信用度差的店家应将其屏蔽,实行信用保证金制度,完善网络市场的准入制度,以保障网络商场的信誉和消费者的消费安全。

四,确立有利于网络购物的消费者的诉讼管辖原则。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合同纠纷没有做出特别规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到位。我国对消费者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应参照美国、台湾等地的立法经验,实行消费者所在地专属管辖原则。但是,如果双方在合同的管辖上有协议,应遵协议,协议无效时要以消费者住所地法院管辖为准。

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

在举证责任方面对消费者予以特殊规定,以鼓励消费者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益,由于在网上购物消费领域中存在的信息严重不对称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以及维权意识,证据意识的缺失,消费者实际举证能力十分有限,对消费者维权造成严重威胁,动摇了消费者维权的信心,对此应考量当事人的举证能力,进一步扩大举证责任倒置的范围,将网上购物包括在内。 六,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实现自我保护。

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切实要把握四个关键:看商家信息,充分了解卖家信誉度、好评率、差评率,是否加入自律组织等情况;看所购买商品服务情况,利用网上购物信息量大优势,通过产品说明、官方网站及网友评论等方式,对产品服务的价格、质量作全面权衡;与卖家充分沟通。付款前一定要与卖家沟通,包括产品的质量、售后服务及纠纷解决等事宜,并保留聊天记录,以备申诉维权所用;及时投诉。一旦遭遇消费侵权、网上欺诈等情况,迅即向工商、公安机关举报投案。

七,限制不公平条款,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不公平条款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免责条款;另一类是限制条款。在网上交易中,经营者几乎

都会在格式合同中设置若干特别条款,直接规定免除或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或者通过规定加重对方的责任限制对方的救济手段以达到减轻自己责任的目的。这种条款很容易在经济实力悬殊的当事人之间造成不公平,进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其次是针对不公平条款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不平衡的缺陷,规定一定的限制条件,对违背法律规定的免责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再次,赋予消费者在“犹豫期”内无条件解除合同的权利。参考文献;1, 中国法院网 作者: 刘少平发布时间: 2005-08-12 19:19:53

2,常亚平,刘艳阳,阎俊。B2C环境下网络服务质量对顾客忠诚的影响机理[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9,29(6):94-104.

3,沈颖。网上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之探析[J].中国商贸,2010(2):100-101.4,曹康.网上购物在我国发展的瓶颈及对策分析[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7,125,购物屋\'s Archiver 社区 › 网购杂谈 › 网络购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完善在线中 发表于 2011-11-5 13:32:54

6,消费者网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日期:2011-06-16] 来源:http://作者:现代商业常丽应天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法

经济法

经济法

经济法

经济法

经济法

经济法

经济法

经济法

经济法

经济法
《经济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经济法简单 经济法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