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赛英德外国语学校
赛英德【2013】第001号
赛英德外国语学校管理制度
为保证全体教职员工的利益,为保证学校制度的公开公正制度化透明化的管理,为保证学校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此制度由全体教职员工遵守,分校长及主管在执行其职责时务必公正公开严格按制度行事,秉公执法,不得以权谋私,不得营私舞弊,不得人为自行终止,违者撤职处理;此制度由总校人事专员做最终核对汇总上报,不得私自涂改,不得隐瞒不报,不得人为终止,违者开除处理。此制度由分校前台行政必须按时汇总上报不得私自涂改,不得隐瞒不报,违法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所有请假须以书面形式交至分校校长批准,经分校长同意后,当事人务必将一天(含)以上请假条(已经由分校长在邮件或校宝确认签字),在校宝系统中发至人事专员以做备案。
一、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11天;
(一)新年,放假1天,
(二)春节,放假3天;
(三)清明节,放假1天;
(四)劳动节,放假1天;
(五)端午节,放假1天;
(六)中秋节,放假1天;
(七)国庆节,放假3天。我校安排休息或根据学校情况进行调休。
二、出勤制度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2、本校设有50元全勤奖,对于全月无迟到、早退、无任何请假、忘记打卡、矿工的教职员工进行奖励。
3、出勤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如有公出(非集体性外出校区即为公出),在所属校区公出单有注明并由校区负责人签字,如无记录并未有公出记录者视为未出勤,按旷工处理;
4、如有特殊情况不能预先提交请假报告,事后必须及时补假。未请假及补假者,按旷工处理;
5、公休时间:
常规期间:非寒暑假非招生季节,每周休息两天;
(如遇学校活动及特殊情况,临时调整)
寒暑假期间;每周休息一天或两个半天。
招生季节(春暑秋寒开课前四周)每周休息一天半;
6、常规期间教职员工工作时间:
周三至周五:
正常班:上午9:00—12:00;下午1:00—6:00;
电访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8:30;
(4:00—5:00晚餐);
打电访教职员工周五早10:30上班;
7、电辅时间请假视为同上课日半日假;
(电辅时间一经确定,不得私自调整,不得临时调整;如遇学校集体活动学校将统一进行调整;如因病不能按时拨打,分校长调整其他人员代为拨打,无当晚电话补助;如因事不能按时拨打,提前一天请假,核算为半天上课日事假,无当晚电话补助,分校长调整其他人员代为拨打)。
8、外出代课老师、晚课教师、前台值班人员(需协助看班)由校区分校长视情况调整上下班时间;
9、周末或寒暑假期间,值班人员7:20到岗;正常班早7:40—12:15;为各校学员及财务安全,给家长及学员良好的环境,中午午餐时间半个小时,1:00前必须全部到岗,换校区的老师上课前到岗即可。中午前台不得缺岗,各教室大厅卫生间需重新简单打扫通风;各校区视情况而定可集体订餐。校区员工不允许外出就餐,(换校区上课员工除外,各校区需为该员工订餐或提前热饭,保证其按时就餐),员工无视纪律违反一次扣除十日(100元)午餐补贴,可累计。如此制度在该校区得不到贯彻,人为留有隐患,由分校长承担相应责任,依情节轻重扣除。(卫生:10%;中午值班就餐:20%;财产损失:照价赔偿;学生安全:100%管理津贴------学员医疗费用50%)。
10、寒暑假期间、招生期间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11、出勤扣款:
(1)非课程时间值班或上班迟到15分钟以内,视为迟到,如不能按时到必须尽快给分校长电话告知;提前下班15分钟以内,视为早退;迟到早退教职员工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扣款30元。 。 。以此类推;15分钟—30分钟迟到扣款50元;30分钟—60分钟,扣款100元;
(2)周六日及寒暑假课程迟到(值班时间为7:20,上班时间为7:40)20分钟以内,教职员工第一次迟到扣除30元;第二次迟到扣款60元;第三次迟到扣款90元。 。 。以此类推;会议(销毁、主管会、教研会、行政会、培训会)迟到,教职员工会后向财务或会议组织者乐捐30元,校长分校长主管乐捐100元,用于学校员工活动经费,会后未交者,财务按双倍从当月工资扣除。
会议因事请假,按该员工事假*2倍,从当月工资扣除。
会议因病请假,参照病假制度。
(如因天气相当恶劣或交通大瘫痪,青岛市报纸电视皆有报告,可酌情处理)
三、事假
严格控制事假,工作时间一般不准事假。
1、事假为无薪假,事假分为上课日事假和费上课日事假。
2、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不足小时的按一个小时计算,足小时的不足天的按小时计算,每八个小时为一个工作日。
3、员工可优先使用年假冲抵事假。
4、事假扣款:
非上课日事假:
扣款金额=除课时费招生提奖外的所有工资(含养老补助公积金)/ 当月工作天数*请假天数; (单独的上、下午各按照半天计算)
上课日事假扣款:(校区必须确保安排好课程,由分校长同意)
扣款金额=非上课日事假扣款*2倍
5、事假流程
(1)除突发事件,提前三天出具书面请假条。如遇急事不能当面请假,须先电话向分校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时候补办请假手续。
(2)职工请事假,三天以内需向所在校区的分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十天以下的,需由分校校长代其向校长请假;连续十日以上事假不予批准;
(3)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年假。
(4)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不享受当年年假及年终奖金。
(5)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各工作日以上的,视情节做劝退处理。
四、病假
1、病假2天以内分校长批假,出具书面或后补请假条经批准后,做好工作交接。
2、病假2天以上,须持有区级(含社区医院)以上医院证明(病历、检查结果、输液证明、医生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本人出具请假条。
3、一天请假七天以内,须安排好校内一切工作,由分校长批准;一次请假在七天以上的,需逐级递交,由分校长向校长请假,经学校领导批准后休假。
4、确因紧急情况,当时无法履行手续的,应先电话请假,时候补齐手续。
5、所有请假需由当事人发至校宝由人事专员做请假备案。
6、病假可先由员工本人申请由带薪年假冲抵。
7、扣款:
扣款金额=除课时费招生提奖外的所有工资(不含养老补助公积金)/ 当月工作天数*请假天数×50%计算。
8、当年员工病假累计超过20天,20天(含)以内按病假来计算工资,超过天数按事假来计算工资。
五、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结婚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
4、超出婚假假期按事假规定请假。
5、再婚者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6、婚假不与年假在同一个常规课学期同休,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未做好安排,请假不予批准,将视为自动放弃年假。
7、婚假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写婚假申请单,尽量不安排在寒暑假或学期初末等最忙碌的时间。
8、学校批准后方可休假。
六、产假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均享有产假。
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
怀孕期间如果不出现重大违纪情况是不解聘的。但如果出现重大违纪情况(比如旷工超过三天,重大教学事故)。可以解聘。
教职工可提前到岗。
1、孕检假:
怀孕16-20周,产前初诊一次;21-28周,每四周一次;29-36周,每两周一次;37周以后,每周一次。孕检为学校正常假,每次孕检给予半天带薪假,不扣除工资。
2、产假共计为90天(含产前产后)。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多胞胎
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员工可自由选择产前产后休假天数)
3、男职工产假3天。
学校建议员工怀孕后正常上班,教师怀孕后,学校可根据教师身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课程减少,根据情况转岗(如老师转为行政)。并照顾该员工、不安排其体力工作。
每月除了正常孕检假期之外,另请的假均按病假规定计算;
每月请假超过十天之外的休假,如确因身体原持市级以上医院病例医生假条,可享受病假;否则按事假计算。
如果没有医生医疗病历和建休证明,怀孕职工仍坚持请假长期休养(一个月以上),学校在员工承担全部社保、公积金费用基础上同意休假,员工自行支付保险金及公积金。合同于产假结束后自行解除。
产后哺乳假至孩子一周岁,每天上下午各有半个小时,也可以调整为一个小时。
如产后不再回校上班,需提前三个月与学校申请,以便于学校做提前安排。如有违反按(2012西客薪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产后工作岗位及职位依照学校工作需要进行安排和分配,不保证预留先前岗位。
七、丧假
1、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丧葬时,给假3天。外地职工加往返路程。
2、非直系亲属丧葬按事假请假。
八、年假制度
1、享受年休假的范围
我校转正满一年职工,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实行年休假的基本原则
(1)组织安排与个人选择相结合;
(2)统筹安排、兼顾个人需求与不影响正常工作相结合;
(3)年休假当年度休完,不延期,不累计。
(4)学校上课期间(如周末或假期班)不准年假。
3、年休假假期及条件
(1)我校入职工作满1年不满3年的职工,每年休假5天;
(2)我校入职工作满3年,每增加一年,每年休假增加1天,最高10天为限;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的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
(年假过渡方案:于2012年3月已计算工龄的员工,将保留原工龄年假,自入校3年后开始继续增加。)
4、年休假的有关规定
(1)年休假为带薪假期。在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2)年休假假期可在当年内一次使用或分次使用。
(3)职工如遇病事假可用年休假抵用;
5、年假不允许与春节、国庆、婚假同休。
6、休息时间
3月底—6月中旬,9月底—12月中旬可申请年假。
7、取消年假条件:
(1)职工请事假累计10天以上;
(2)职工请病假累计20天以上;
(3)符合以上(1)或(2)任一条,取消当年年假;已休年假,按相应(1)或(2)病事
假扣补。
8、年假流程:
年休假应在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安排,员工需提前一个月申请,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由校区分校长批准即可休假。各校区分校长可于年初即进行校内员工休假规定。
9、休假年度按员工入职满一年时间计算;
10、年假需在当年休完,若仍有未休完的年度将视为自动放弃,且不给予任何补贴。
违约:未满合同,未满当年合同,已享受年假,已休年假按事假补扣款。
九、旷工界定及处理
(一)旷工界定
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岗的;
2、虽然办理了请假手续,但属越权限批准的;
3、假期已满但未续假却逾期不归的,并未在假期结束提前办理续假手续的。
4、不服从分配者或不按调令规定时间报道者。
(二)旷工的处理办理
1、旷工1—2天(含),扣款500元/日;
2、旷工3天以上(含累计),停发本人一个月全部工资和各类补岗位津贴;
3、旷工5天以上者(含累计),除停发本人全部待遇(含保险类)按自动离职处理,扣发剩余所有工资作为赔偿。不配合工作交接者,并于一年内不予办理社保调档手续;
主题词:管理制度
签字:
邹平赛英德外国语学校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