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例教学法
范例教学法是在德国教育家瓦·根舍于20世纪50年代创立的“范例教学”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教学方法,指用典型范例去达到对事物一般属性认识和理解的教学方法。范例教学法要求教师在备课时对教学内容进行以下五个方面的分析。
(1)基本原理分析。分析教材中哪些是带有普遍意义的内容,这些内容对今后教学起什么作用,选择哪些范例,通过探讨范例使学生掌握哪些原理、规律和方法。
(2)智力作用分析。分析课题内容对学生智力活动所起的作用。
(3)未来意义分析。分析课题内容对学生未来学习的意义。
(4)内容结构分析。分析组成整个内容的基本要素,这些要素之间的关系在教材中所处的地位;分析课题内容的整个结构。
(5)内容特点分析。分析这个课题有哪些特点,哪些内容能引起学生的兴趣,通过哪些直观手段引发学生提出问题,布置什么作业才能使学生有效地应用知识等。
范例教学法的教学步骤分为下面四个阶段。
(1)以典型范例说明事物的特征。
(2)通过对范例的认识,归纳出一类对象的普遍特征和本质属性。
(3)认识事物的发展规律,掌握方法。
(4)个体体会,即通过知识应用去进一步理解和掌握所学习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范例教学法的优点:从个别到一般的认识过程,符合低年级学生的认知规律;能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概括能力。
范例教学法的缺点:思维方式单一,容易造成思维定势,不利于学生思维能力的全面发展;过份强调归纳,会削弱对学生演绎推理的训练。并不是所有内容都能通过“范例”去教学,因为要受具体的内容和教学时间限制。
《教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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