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星级营业员方案的申请
公司领导:
为进一步长期有效的调动和激发一线营业员工作的积极性,使大家能更好的作好销售和顾客服务工作,特制定评选“星级营业员”的激励制度,相关细则如下:
一、评选范围
商管各部实际参加销售的全体营业员。
二、评选标准
1、销售:商管各部门以楼层为单位当月(1日至30/31日)专厅销售总额居楼层前列的专厅营业员;
2、服务:A、有优质的服务理念;
B、在对顾客服务中具有突出的销售技能;
C、当月无被顾客投诉的记录;
D、当月无过失行为发生;
3、协作:遵守商场现场管理规定,真正做到自律、合作、参与、有责任心的工作态度,发扬团队协作、帮助同事等工作表现突出者。
三、奖项设置、名额及奖励方式
1、奖项设置及名额:商管一部:一楼1名
商管二部:二楼2名
商管三部:三楼1名
2、奖励:每月评选一次“星级营业员”,被评定人员每人奖励100元(由公司承担),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3、获奖人员佩戴“星级营业员”奖牌;
4、获奖人员以通报及广播形式宣传。
四、评选方式
1、每月1—2日由商管各部提报上月所属楼层“星级营业员”候选名额申报表(申报表附后),候选名额在规定名额基础上增加1-2名;
2、每月3—4日由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助理、财务副总、行政部经理及商管各部经理进行模拟实战考评、审定;
3、每月6日通报上月评选结果。
五、评选要求
评选过程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虚假、欺诈及不公正行为。
此方案自2014年4月1日开始执行。
特此申请,请领导批示!
2014年3月11日
《关于评选星级营业员方案的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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