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
***2013年七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医院发票计算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七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486.75×10个月
法律依据:①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486.75×20个月
法律依据:①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
法律依据:《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六、住院护理费:3486.75×80%×住院月数
法律依据:①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三十八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在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前,已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不足规定标准的,由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七、住院伙食补助:20元×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①《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一、职工工伤住院伙食标准按照每人每天20元执行。
八、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
九、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
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安徽省实施〈条例〉办法》
统筹地区工资80%;
十、停工留薪期内营养费
30元×90日;
十一、住院期间营养费
30元×60日;
十二、外地治疗交通费、食宿费
条例第二十九条
《工伤保险待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