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街道环卫所2011年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为加强农村社区绩效考核工作,激发各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努力打造生态良好、环境宜人、村容整洁、生活舒适的农村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街道绩效考核工作,对各村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议考核,协调解决绩效考核工作中有关问题,关系重大事项由街道研究决定。具体工作街道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实施,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本村环卫工作绩效考核。(见附件一)
三、实施范围
对全街道24个村庄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工作绩效考核。
四、考核内容和形式
考核分为一般性考核和“特别时段”考核。
(一)一般性考核。
1、日常工作督查。由领导小组、执法中队、街道环卫所组织每月进行一次。
2、暗访检查。由执法中队、街道环卫所组织对各村卫生进行突击性检查。
(二)特别时段检查:市创建文明城市、人居环境奖期间,不定时对各村进行卫生情况检查。对双创期间被市文明办每通报一次扣5分;区文明办每通报一次扣3分。
(三)对创建城乡环卫一体化出现非正常上访,实行一票否决。
(四)每月进行一次各村卫生情况检查,年终根据每月成绩进行总评。日常督查占当月分数的60%,暗访检查占当月分数的40%,两项成绩相加为本月总成绩。
五、考核计分明细 (见附件二)
六、等次确定
村民居住地为楼房的为第一类;村名居住地为平房的为第二类。 根据年终综合考核得分情况,
一、二类村庄分别由高到底排出名次,确定等次。每类前三名为一等奖,四到六名为二等奖,七到十二为三等奖,有“一票否决”情况的为较差等次,其余为一般等次。
与绩效奖励挂钩。对获得
一、
二、三等奖的村庄,分别给予一次行奖励。对评为先进、一般和较差的等次的村庄,按照村均1.2:1:0.6的比例发放工作绩效奖金。绩效奖金基数由新城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
附件一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孟祥韬 新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晓晨 新城街道办事处副书记 成 员:杨振亮 凤凰社区书记
杨农光 清新社区书记
吴淑梅 富佑社区书记
杨光俊 卧龙社区书记
孙大鹏 新城街道环卫所
马金波 新城街道城管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新城街道办事处环卫所,孙大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