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纪律考核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09:41:1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陕西省经贸学校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完善考勤制度,推进学校科学化管理,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率,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制定我校教职工劳动纪律考核管理办法如下:

一、考勤对象

凡本校的教职工均须接受学校的考勤。

二、考勤的类别、期限及要求

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工作,遵医嘱需要休养或治疗,可请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经领导批准。

2、事假:

(1)私假:教职工因私事请假外出,应事先提出,并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

(2)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学校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3、探亲假:

教职工探亲假仍按原人事部、财政部(94)11号文件规定执行。鉴于学校有寒暑假,享受探亲假的教职工一般应利用寒暑假期探亲。探亲路费在人事科办理登记手续后由财务科按规定比例报销。

4、婚假:

国家法定婚龄为男22岁,女20岁,法定婚假为三天。男女双发按法定婚龄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鉴于学校有寒暑假期,教职工应利用假期结婚,特殊情况确需在学期中结婚者,持结婚证由领导视其工作岗位的性质批给结婚时间。

5、丧假:

根据国家规定,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丧假3天;如需去外省市料理丧事的,可酌情给予路程假。丧假期满需继续休假者,按事假对待并须履行请假手续。

6、产假:

(1)根据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假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2) 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三个月外,增加产假十五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3) 产假期间因病需要继续休养者,按病假处理。

(4) 施行人工流产等节育手术,根据医院证明天数休假,按病假对待。

(5) 夫妻一方在接受节育手术期间,经手术单位证明,确需另一方护理的,给护理假七至十天,假期待遇与受术者相同。

7、以下几种情况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而无故缺席者(计缺勤时

间);

(2)请假后提前离校或逾期不归者(计提前或逾期时间);

(3)请假中弄虚作假者(计请假时间)。

三、考核的时间标准

1、上、下班时间按学校作息时间表执行。

2、全校性政治学习、活动、集会、等,以通知开始和宣布结束时间为考勤标准。

3、迟到:在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以内到者为迟到:当月累计迟到4次者,按半天事假对待,累计迟到5次者,按一天事假对待,累计迟到六次者,按一天旷工处理;

4、早退:在上班时间终了前30分钟内下班为早退,当月累计早退4次者,按半天事假对待,累计早退5次者,按一天事假对待,累计早退六次者,按一天旷工处理;

5、旷工:一次迟到60分钟以上按半天旷工处理;上班时间

擅离岗位2小时以上视作半天旷工。

四、考勤办法

1、考勤工作由各科室负责同志亲自或委派人负责本科室的考勤工作,每日检查出勤情况。并如实按日在考勤表上登记,附上

请假条。病假证明等。每月考勤完后经科室导签名于第二月三号前准时将考勤表送人事科。

2、各科室的考勤人员,因事或病休息,考勤工作必须有人临时接替,不得中断。

3、学校领导考勤由各分管科室进行。

4、教职工请假,应填写请假条,科室领导批准时限一天;请假三天内,由科室领导签署意见,报主管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的,须校领导批准。办完请假手续后,由本人将请假条交人事科备案。

5、中层干部请假一天,由主管校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的,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校长批准。

6、校级干部请假,经校长批准,并将假条报有关考勤科室。

7、校长有事请假,报主管局履行请假手续。

8、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或活动,除给科室请假外,必须给主办会议或活动的单位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9、在有关科室检查考勤时,如人不在,又不能说明原因的,按旷工处理;如有请假者需当场查验请假条无假条者,按旷工论处。

五、请假程序

1、教职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手续。填写请假单,说明请假种类、理由、请假日期与天数,经领导按审批权限签批后,请假即认可有效。

2、因病或急事未能事先请假的,可打电话或托人送信口头请假,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不予认可。

3、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到校向准假人员销假,并按时到岗上班。需继续请假的应在期满之时按审批权限规定续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六、请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1、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4次者,扣发当事人本月日平均绩效工资和岗位津贴的1/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者,扣发当事人本月1天的日平均绩效工资和岗位津贴;

2、病、事假:病、事假一天扣发当事人当月1天除基本工资外的日平均收入;病假在6个月(含)以内的,停发绩效工资;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停发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按国家政策办;

3、旷工:旷工一天扣发当事人当月1天的所有收入的日平均数;无故旷工连续三日或月累计五日的,扣发当月处基本工资外的所有收入并严重警告;无故旷工连续十日或月累计十五日的,学校考虑辞退;

4、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照发,停发岗位津贴和浮动绩效。

5、公伤、公假期间享受待遇不变。

6、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七、考核要求及说明

1、各科室必严格考勤,从严管理,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并按管理权限定期上报教务处或学校办公室。对考勤不严、记载不全或与抽查情况出入较大的考勤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以情节进行处罚。

2、凡因病、因事请假所缺的课,由教务处和所在系安排其他教师代课。

3、婚假、丧假、产假均只能一次休完(含休息日在内),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八、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以前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学生会纪律考核

工作纪律考核

工作纪律考核

培训纪律管理办法

培训纪律管理办法

培训纪律管理办法

考核管理办法

考核管理办法

工作纪律考核标准

员工纪律考核规范

纪律考核管理办法
《纪律考核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