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规章制度
目的
为加强医院行政办公事务管理,理顺医院内部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基本制度
1.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行为端正。
2.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不浪费,不化公为私。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
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不得用办公室会客、聚会,更不允许吸烟。
5.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6.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7.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8.上班时间内不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不睡觉,不玩游戏。
9.严守保密纪律,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看、查找或擅用他人物品。
10.发现意外情况及时处理或上报。
11.保持医院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医院信誉及形象的行为。
考勤制度
1.⑴、所有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早上8:00—12:00 下午14:00— 18:00上下班均打卡签到,一日四签到。中午上下班签到时间不低于30分钟。漏打卡者需于2个工作日内经部门负责人证明至办公室补签打卡。 ⑵、迟到3分钟(含3分钟)以上视为迟到。迟到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乐捐5元,迟到10-30分钟(含30分钟)乐捐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乐捐50元。
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到达医院,需提前向办公室或负责人申请。 ⑶、下班前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离开医院者视为早退,早退一次乐捐10元,30分钟以上离开医院按旷工处理,乐捐50元 ⑷、乐捐以现金形式交于办公室,以工资形式扣除视为双倍。
2.⑴、事假:请假者必须提前1天写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至办公室备案,否则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因意外情况或者突发事件请假,必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至办公室将手续补全。
⑵、病假:因患病或非工伤、需要治疗或修养者必须带医院诊断证明,并于上班前及时通知办公室及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事后填补请假条。如情况不属实,按旷工处理。
⑶、销假:员工应在当日第一时间至办公室办理销假,经部门负责人签字交于办公室备案。
⑷、外出:因公外出应在办公室处填写外出登记表,写明外出时间及事由。返回时再注明返回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