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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重点知识

发布时间:2020-03-01 23:08:0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3、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是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4、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5、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

6、法是确定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7、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8、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和义务;

9、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服兵役、纳税)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安全);

10、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11、法律关系的客体:物(自然物、人造物、货币和有价证券)、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行为(经营

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人身;

12、阳光不具有经济价值,不属于物的范畴;

13、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14、法律事件包括:自然现象(水灾、地震、台风)、社会现象(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

15、法律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16、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行政规章>国际条约

17、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18、发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法和发布形式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分为程序法和实体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

19、《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成文法、普通法、程序法、一般法、国内法;

20、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21、《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范畴;

22、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的财产纠纷;

23、行政复议适用于“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行政争议;

24、诉讼既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民事纠纷),也适用于“不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行政诉讼);

25、不属于《仲裁》调整的争议有: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劳动争议;农

业承包合同纠纷;

26、仲裁的基本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

27、仲裁委员会不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

也没有隶属关系。

28、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组成,其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人;

29、在双方当事人发生仲裁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而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30、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人民法院“首

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31、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时,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

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32、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是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33、仲裁应在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公开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34、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35、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与裁决书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6、仲裁裁决书的生效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37、民事诉讼的适应范围:A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

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纠纷等案件;B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诉案件;D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E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

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38、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外,一律由审判员、陪

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是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39、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不包括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40、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或者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者是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该公开进行。

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4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是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

告的住所地或者是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的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兴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有“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42、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苏共,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

所地或者是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3、诉讼时效期间包括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和特别诉讼时效期间(1年),使用1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包括: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C延付或者是拒付租金的;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44、诉讼时效之权利人“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从权利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

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5、诉讼时效的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只是权利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

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不可抗力消除胡,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暂停键);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松树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权归于无效,从中段时起诉讼期间重新计算(即清零键)

46、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而非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否则,

第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

47、

经济法重点知识总结(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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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经济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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