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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05:18:0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元氏县2011年

公共卫生服务及妇幼保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卫生厅妇幼卫生工作重点和石家庄市妇幼保健会议精神及全县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孕产妇和儿童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以乡为单位达到100%;

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

3、住院分娩率≥100%;

4、高危妊娠筛选率≥8%;

5、高危住院分娩率大于100%;

6、高危妊娠、高危儿上级转诊率≥95%;

7、新法接生率100%;

8、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率100%;

9、儿童保健覆盖率≥95%;

1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5%;

11、集体儿童保健管理率≥85%;

二、工作重点

(一)规范产科、妇保门诊、儿保门诊的标准化建设,认真实施“母婴安全工程”。

1、县妇幼保健院和县人民医院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孕产妇急救中心和“绿色通道”。发挥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孕产妇急救中心的作用。县、乡两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必须达到《河南省县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标准》和《河南省乡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标准》。按照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房屋建设,配备专业人员,增加基础设施及设备,建立规范的妇保门诊、儿保门诊及产房。

2、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保健单位要认真加强《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自觉依法执业。对违法执业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落实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职能,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1、县妇幼保健院和县人民医院要在开展正常医疗、保健工作的同时,负责全县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的接诊和抢救。承担乡、村两级高危孕产妇和儿童危重症的识别、处理与技能培训。并负责对全县各乡镇转诊的孕产妇和儿童的诊疗情况进行反馈指导工作。

2、乡镇卫生院必须严格按照乡级助产技术服务标准和范围,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开展乡级保健例会,坚持村级月报制度,对村级保健员以会代训进行妇幼保健知识,高危孕产妇和危重患儿识别能力的培训。发现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要及时陪同转诊。努力把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降到最低限度。

3、村级保健员或村医负责本行政村的孕产妇摸底、登记,建立0-7岁儿童花名册;协助乡镇卫生院定期进行儿童体检、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并做好孕妇、0-3岁儿童体检记录;对孕产妇进行危险因素初筛评分;帮助孕产妇到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积极动员评分在10分以上的高危孕产妇和危重患儿直接到县产、儿科急救中心住院分娩和监护治疗。

4、严格按照乡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和危重儿上级转诊指征转诊,严禁超技能服务。严格掌握剖宫产指征,乡镇卫生院达不到剖宫产标准的不得开展剖宫产。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转诊网络和抢救组织,按照转诊制度,保证高危孕产妇、高危儿能够及时转诊,最大限度的提高抢救成功率。对不及时转诊,造成可避免的孕产妇、儿童死亡及并发症构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做好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工作

1、各医疗保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严格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各单位在领取空白《出生医学证明》时,必须携带本单位的“出生医学证明出入库登记薄”、“出生医学证明换证登记本”及“儿童健康系统管理登记表”。各单位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同时,建立健全儿童体检档案。为确保儿童保健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必须保证专职儿保医生一名,确保儿童保健管理工作的质量。

(四)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保障幼儿身心健康 县妇幼保健院要制定对托幼机构人员的培训和定期督导制度,每年按制度实施对托幼机构的管理,落实教师及幼儿体检、膳食管理、消毒工作。

(五)充分发挥三级网络作用,规范落实产前保健服务 为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依据卫生部《孕产妇保健管理服务规范》,今年我们要把筛选管理高危妊娠作为孕期的保健工作重点。各乡镇卫生院必须重点抓好产前保健工作的落实,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保证上门为孕产妇摸底服务一次,然后整个孕期检查可预约到妇保门诊,免费为孕产妇提供规范、安全的孕产期保健及住院分娩服务。

(六)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妇幼保健服务与管理

1、严格执行孕产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调查、报告及评审制度

县妇幼保健院和各乡镇卫生院要认真落实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调查报告及评审制度。对死亡的孕产妇要求24小时内电话上报,死亡的孕产妇和儿童要求乡镇妇幼人员走村入户进行详细调查,在48小时内填写死亡调查表、报告卡和写出死亡调查小结并上报县保健院。县保健院要组织人员在一周内调查落实,并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上报卫生局。每季度组织县评审专家,对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进行死亡评审,针对评审结果,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干预措施。

2、加强孕产妇保健信息化管理

完善全县妇幼保健信息网络,添置更新必要设备,组织计算机和信息化技术培训,全县统一使用软件。

3、严格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审核、分析、反馈及质量控制工作。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重点做好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的原始登记,对年度要求的月报、季报、年报必须及时、准确无漏报。县妇幼保健院要建立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机制,每年实施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工作。

4、切实做好农村育龄妇女补服叶酸项目和“降消”项目工作

农村育龄妇女补服叶酸项目和“降消”项目工作是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各单位一定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广泛开展项目宣传,组织保健员培训,落实药品发放,做好信息收集,及时上报报表,确保项目健康运行,必须携带被补助人员的病历、孕产妇保健卡,县“降消”办核对无误后,再给予资金拨付。

5、认真落实分级督导,绩效考核奖惩到位的工作制度 县卫生局负责全县妇幼工作实施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制定实施方案与计划、督导检查、工作考核等,根据考核结果下拨经费。县保健院负责对全县妇幼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工作质量监督,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县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整体目标、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控制定期进行监督指导。各乡镇卫生院对所辖行政村每月检查督导一次。县妇幼保健院每季度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至少检查督导一次。每次督导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卫生局,下发简报反馈信息,并落实奖惩兑现制度。

(七)加强三级网络培训,提高妇幼保健技术水平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保健单位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出专业培训和进修计划。并严格按照2011年培训计划实施。

(八)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妇幼保健知识 各单位要制定2011年的健康教育计划。编写、制作并发放妇幼健康教育材料,重点对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住院分娩的好处;因地制宜制作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知识宣传画,张贴于村卫生室、公共场所,使群众更多的了解有关孕产期保健知识,并提高妇幼保健服务利用率。

三、工作要求

1、2011年,妇幼保健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院长直接参与妇幼保健工作及目标责任制方案制定,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2、各乡镇卫生院必须保证一名专职儿保医生和妇保专干。此项任务列为年度目标考评。

3、各行政村必须配备至少一名妇幼保健员,并按照要求参加上级培训和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4、促进乡镇妇幼保健工作上台阶。由县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产、儿科骨干,对乡镇妇儿保专干和村级保健员,进行全面的妇幼保健业务技术指导,从产前保健开展至产后42天健康检查、0-36个月儿童体检,高危妊娠、体弱儿筛选和管理,规范妇幼保健服务技能,促使妇幼保健工作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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