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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17:54:4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增城市普通干线公路路域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广东省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交[2013]292号)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函》(穗交函[2014]399号)的有关要求,为改善我市国省道周边环境,现结合我市公路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走新型城市化发展之路,建设广州东部城市副中心”主线,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大力改善城乡交通沿线景观和全市整体文化品位。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从2013年底至2015年底,用2年左右时间,通过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整治国省道周边的环卫容貌、绿化、建筑物及交通设施,实现城乡道路景观优美,环境秩序良好,提升我市普通干线公路的通行综合服务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增城市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指导。

长: 邓毛颖

副市长

副组长: 刘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1 成 员:市公安局、规划局、建设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工商局、城管执法局、水务局、林业和园林局、各镇街等单位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廖彩燕,电话:15813322328),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

三、整治范围

路域范围包括公路及公路用地(以下称路内)和公路建筑控制区(以下称路外)。根据《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函》有关整治对象及范围的要求,我市共涉及7条主干线,共82.107公里。分别为G107(广深公路)、G324(广汕公路)、S118新新公路、坪中公路)、S119(增正公路)、S256(增派公路)、S379(永宁公路)、S355(温南公路)。(详见附表1-1)

四、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市普通干线公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项工作的统筹规划、实施、督导、考核及资料汇总、上报等工作,具体牵头单位为市交通运输局,各职能部门及镇街按整治任务分工负责。

(一)加强公路及公路用地(路内)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加强沿线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加强公路平交口整治,加强路内范围绿化景观整治,加强过镇、过街公路路况水平的提升。(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公安局)

(二)做好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治安维护工作。重点对破坏、阻挠、妨碍路域整治工作的违法人员依法进行处理;严格道路交通执法,制止在公路上违法停车、堵塞交通等行为,整治无证无牌车辆,切实维护公路交通秩序。(牵头单位:公安局,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局)

(三)做好公路用地范围外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做好沿线乡村道路与主干道连接的硬化工作,长度不少于30米并在村道口设置减速带;做好厂场与连接口的硬化工作;公路过镇、过村路段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划和管理要求,综合治理公路两侧新建集贸市场、厂矿企业、学校、开发区、住宅等,做到路宅分离、建设规范。(牵头单位:各镇街,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局)

(四)加大村镇段景观环境整治力度。重点做好墟(村)段必要的亮化、绿化、美化;清理乱贴乱画、乱吊乱挂现象和破旧牌匾,结合地方文化特色规范统一各类指示牌、标志牌、广告牌匾等,达到整洁、大方、美观的效果;做好穿越村镇路段的半封闭或者隔离措施;做好沿线群众生活垃圾的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各镇街,配合单位:工商局局、城管执法局)

(五)加强沿线货物集散地整治。重点对公路两侧的建筑材料、煤场等散装货物集散地和建设工地进行清理规范,做好防护措施,防止造成公路污染和其他环境污染。出入口要实行硬铺装和水冲洗,散体物料运输车辆须冲净车身车轮,采取密闭措施确保无洒漏脱落才能进入普通干线公路行驶。(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建设局、各镇街)

(六)查处和清理路外各类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违法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取缔,严格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外的管理。(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局、各镇街)

(七)严格做好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外的建筑规划管理和审批。(牵头单位:规划局,配合单位:建设局、各镇街)

(八)查处和清理路外未按规定设置的各类摆摊点、洗车点、广告牌等,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堆积物占道;全面规范商户经营行为。(牵头单位:各镇街,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

(九)查处和清理中型及以上公路桥梁和公路渡口上下游200米范围河道内采石取土、修筑堤坝、倾倒垃圾、压缩或者扩宽河床等危害公路、桥梁、渡口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严禁在公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的法定范围内采砂。(牵头单位:水务局,配合单位: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各镇街)

(十)查处和清理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的采矿、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国土房管局,配合单位:环保局、各镇街)

(十一)指导做好路外各类杂乱种植物,做好可绿化路段的生态绿化和美化,使公路绿化与周边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做好职能范围内景观林带的建设和维护。(牵头单位:林业和园林局,配合单位:各镇街、交通运输局)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1月至2014年3月中旬)。 各单位根据工作内容及职责分工,对整治路段进行全面的调 查,并确定整治事项。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4年3月中旬至2015年6月)。 按照整治项目及整治时间的要求,全市所有国道和省道干线重点路段在 2014 年8月底前完成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进行阶段总结,省道其他路段在 2015年6月底前完成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单位须迅速开展整治行动,逐项落实整治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7月至2015年9 月)。各责任单位对整治行动进行自查和总结,对在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同时迎接广州市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评比。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此项工作纳入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我市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整治经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落实整治措施。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开展整治过程中,结合自身实际,确定重点,制定详细的综合整治方案。实行每季一报制度,从2014年起,于3月、6月、9月、12月的20日前将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 5 室汇总,以便领导小组及时掌握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和协调解决的存在问题。

(三)舆论先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注重营造氛围,坚持舆论先行。通过多种新闻媒体和宣传渠道,公开政策方案,报道整治成果,使整治工作深入人心,提高认识,取得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积极创新,建立健全路域综合环境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把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视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并落实好整治工作责任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督查问责,巩固整治成果,领导小组将整治情况定期通报。

附件 1:增城市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范围 附件2:增城市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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