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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医患关系

发布时间:2020-03-03 08:24:4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浅谈医患关系

医患关系的现状

2011年1月31日,上海新华医院胸外科6名医护人员受伤,其中1人被刺重伤住院事件。

2011年8月16日下午,在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医院发生一起持刀行凶案件,凶手卢某先后将该医院医生刘某及伊某砍伤,其中刘某因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1年9月15日同仁医院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该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徐文被患者砍伤,身中十几刀,左肱二头肌被砍到底,神经和肌腱都受损,右前臂骨折,左下肢及前额正中都被砍伤。

2011年11月4日广东省潮州男科医院发生一起凶杀案。一名32岁的黄姓男子持刀砍向医院医务人员,造成医院副院长当场死亡和两名医务人员受伤。

2012年3月23日,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发生了一起恶性伤害案件,致1人死亡,3人受重伤。死者王浩是哈尔滨医科大学09级硕士研究生,出事前刚刚收到香港中文大学博士录取通知书。

近年来,我国医患之间的纠纷频繁发生,双方的冲突频繁走向极端化,从正常的医患关系走到言语暴力、肢体冲突甚至发生恶性事件,医患矛盾逐步升级的同时,暴露的是医患矛盾机制的低效和公信力缺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医院和患者的市场意识逐渐唤醒,患者作为消费者的意识正在日渐增强,要求得到更好的照顾和享受更多的权利,而医院作为经营者的意识都相对滞后,风险意识和维权观念薄弱,不可避免地出现较多难以应对的医疗纠纷。客观认识医患关系的现状,有效预防或减少医患纠纷,尤其是杜绝恶性纠纷事件,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是一个意义重大且深远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融洽的医患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当前的医患关系却不太和谐。据中国消协的资料显示:1996年医疗投诉月医疗投诉发生数为2 164件,1997年为10 117件,1998年为11 175件,1999年为22 125件。在3年多的时间里,其增长幅度接近10倍。近年来,医患关系成为热点,它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医患冲突不断发生,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2005年6~7月,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对全国270家各级医院进行调查,全国三甲医院每年发生的医疗纠纷中要求赔偿的有100例左右,二级医院每年发生的医疗纠纷要求赔偿的有20例左右。(2)医疗纠纷以医疗过失为主转变为非医疗过失为主。(3)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对其处理以行政为主体转变为以法院为主体。(4)医疗纠纷易于引发社会的反应,人的生命健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并构成了社会各界关系的焦点。(5)医疗纠纷的赔款额越来越高。刑事案件增多,个别地区甚至发生杀害医生的恶性事件,患者疾病久治不愈,患方伤害医生的事件时有发生。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务人员,一直为人们所敬

仰,为何这些年的从事环境、医患关系却急转直下呢?深入探究,既有医疗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医患双方的问题。

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

(一)患者的过度担心与不信任

传统的医患关系在心理层面主要表现为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崇敬、期待、依赖、感恩的求医心态。生病需要医治,只要是医生,患者可以完全放心地把自己交给医生和医疗机构,安心地接受治疗,即使是人民公社时代的“赤脚医生”也为人民群众所信赖。但是现在却大不相同,一旦自己或家人生病,患者一方首先想到的是要到哪一家医院“最好”,找哪一位医生“最可靠”。担心医院有没有先进技术,担心会不会遇到庸医。于是乎,打电话找朋友、托人情,想方设法要找到一个在医院工作的人,哪怕是一个保洁工,以为这样才可以放心的去交款,踏实地去医治。生怕被庸医耽误病情,生怕被没有资质和医德的医院骗钱,这种求医心态当然无可厚非;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心理一旦不恰当地被扩散为一种盲目的“集体无意识”,成为“病态”的社会心理,其后果是即便到了正规的大医院,求医者依然要“找人”。不言而喻,这种求医心态及其行为必然会干扰正常的医疗制度和秩序。

(二)医患之间的戒备心理

在治疗过程中,医患之间互存戒备,即便是通过熟人介绍也是如此。病患每天对着一日清单仔细核对,医生小心翼翼地工作,生怕那一句话、哪一个动作惊动了对方而招来不测。某医院一位通过熟人入院的患者,为一次可做可不做的重复检查与医生发生纠纷,并据此判定,住院期间的8成检查为过度检查拒付费用。2009年7月,62岁刘姓患者在晨练时不慎摔倒,造成右脚外踝骨折。朋友的孩子在医院工作,在朋友的安排下他住进了朋友孩子工作的医院,施行了外踝内固定手术。住院10天,费用2847.70元,其中各项检查费用1106.40元。由于是熟人介绍,年龄较大,医生较为重视,患处拍片检查以外,医生又为他做了心脏B超,头颅CT等,以排除其他部位可能造成的伤害。然而,出院结账时刘患者觉得检查费用太高,指出自己伤的是脚,为什么要做心脏B超,称已经咨询过其他医院医生,这种检查是可做可不做的,除了伤处拍片120元、常规生化检验117元是必须的,其他近8成检查都是过度检查。主管医生则认为,伤处是在脚,但摔倒致伤有可能会波及头部、腹部、胸部等脏器,加上年龄较大,心脏功能不佳,熟人介绍更需慎重,详细的检查是必须的。通过协调,刘姓患者只同意支付550元检查费用。这个案件的起因,首先是医生的过度小心,生怕遗漏病症而全面检查,结果是医疗费用增加,导致病患不满,好心办成了坏事。

(三)医护人员的压力

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的一切。这是以人为本的形势下,医疗行业倡导的服务理念。医院的规章制度也表明,病人是“上帝”,必须待病人如亲人。地方政府的特设机构也经常明察暗访,小报记者更是频频光顾,索取新闻。随着病人对医生的要求越来越高,加之媒体不公正地报道、网络片面舆论渲染更是增加了患者对医生的偏见,媒体、网络成为了影响医患关系紧张的一个主要原因,成为医患双方发生矛盾和冲突的催化剂。医护人员在尽心服务的同时还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提升“政绩”,搞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诸如创建放心医院,创建等级医院以及应付各种检查等等。医护人员没有星期天,他们每天都有巡查病房的义务,每天都要为他的病人作最好的治疗。无论他是庸医还是专家,全心全意治病是他们的最低准则,能否使病情好转是他们面临的最大压力。这些压力源自自身给予的责任、病患无限制的需求、医疗管理和有关监督部门带来的看似重要而实际无必要的工作量。一些患者急于求成,言谈中充满怨愤和责难,医护人员稍有不慎就会导致纠纷的发生。医患之间似乎成为敌对的双方。2006年5月,某医院心内科一位护士在护士站整理病历时抛送病历夹,响声过大,惊扰了路过的一位心脏病患者,病员回到病房后,感觉胸闷、心悸,且不断加重。虽经积极抢救,最终还是因心力衰竭而死亡。患者家属认为:患者在路过护士站受到响声惊吓,导致心脏病突发死亡,制造响声的护士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此向医院提出索赔,各项费用18万元。通过调解,医院支付了6万元作为补偿了结。此案的出现虽然极其荒唐,他却反映出当前医疗环境的恶劣,处理的结果也以医院的妥协告终。试想,每时每刻都承受着巨大压力的医护人员如何为患者提供最优服务?

(四)利益与道德的平衡缺失

医患站在不同的立场上,争取各自的利益,在不危害对方利益的前提下使得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本属正常。病患希望少花钱、用好药、康复快,医生希望效果好、副作用少,医院得到正常的利润收益,以求得进一步的发展,这些都无可厚非。然而,部分病人依托公费医疗,向医生提出治疗以外的费用开支要求,迫使医生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骗取医保费用。也有部分医生利用手中的权利,在病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搭车开药,为自己牟利。更有甚者,和医药代表共同牟利,不顾病情,大量、超量使用抗生素及其他辅助治疗药品,赚取额外回扣,导致治疗费用巨大,加重患者和社会负担。这些现象确实存在,不容忽视,它说明了医德在眼前狭隘的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失衡甚至缺失!

(六)专业医闹

曾几何时,“医闹”一词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较早期由于医疗信息不对称导致病患处于弱势地位,医疗事故的鉴定大多由医疗行业的专家在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参与下进行,部分事故的鉴定确实因为不应有的倾向而出现偏差。随着医患纠纷的不断增加,这种偏差也在增加,并通过媒体或人际交往的传播而扩大,这种偏差导致公众产生了错误认识:即通过正常途径维权得不到相应利益的补偿。加上社会上的一些闲杂人员,利用事故单位求

稳、怕张扬以及主管领导花钱消灾的思想,与病患联手采取非正常途径,通过阻挠医院正常开展工作,威胁当事人、恫吓单位主管等手段,迫使事故单位支出不合理的费用来解决医疗纠纷或事故。有的地区医闹已经发展到有组织的专业团伙,专门从事代为解决医疗纠纷或事故的勾当,严重危害当地医疗安全与社会稳定。2009年8月,27岁王姓患者夜间骑摩托车撞击路边水泥杆,导致骨盆骨折、头颅骨折、脑硬膜下血肿。经过医院全力抢救,生命体征趋于平稳,但由于伤势严重,手术创伤较大,预后难以估计,特别是颅脑损伤,病情急转直下的情况更为多见。即使康复出院,后遗症也在所难免。医院按常规下发病危通知、特级护理。手术后36小时病情出现恶化,患者出冷汗、血压快速下降、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尸检确认:患者系脾脏包膜下出血,包膜突然破裂导致大出血死亡。这是一起典型的因为医护人员疏忽检查导致的医疗事故,医院一边主动积极地帮助家属处理后事,一边通过法律顾问商谈赔偿事宜。在院方与家属即将达成协议的时候,情况出现变化。死者的一个远房亲戚要求将赔偿标准从27万元提高到80万元,使谈判陷入僵局。此时,医院的大门被花圈、条幅封堵,院长办公室、治疗科室出现大批闲杂人员,阻挠医院的正常工作。当地派出所民警在对现场人员进行了解后,确定其中的多数是当地的团伙势力成员,认定这样的场面是患者家属与团伙成员合谋制造,是典型的医闹。他们对参与医闹的主要成员进行劝诫,同时增加警力,防止出现骚乱。医闹持续4天3夜,遗体在殡仪馆存放1年零3个月,直到2010年底,医院最终以赔偿50万元结案,给医院造成极坏影响,正常医疗受到严重干扰,经济受到较大损失。

医患关系如何处理

转变观念是处好医患关系的基础

转变“医者至上”的服务观念,将患者作为一个完整的社会人来看待,用过硬的技术来减轻患者身体的病痛,用真诚的服务减缓患者沮丧无助的心理,用尊重的态度让患者感觉和医务人员处在同等地位,用人性化的关心为患者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时刻不忘对患者说一句“我的治疗需要您的配合”,使医务人员和患者站在同一战线上面对共同的问题。这一点在糖尿病患者及尿毒症患者身上体现的尤为深刻。 让患方转变观念是处好医患关系的重要条件

患方是来自不同文化层次的人群,让患方转变观念需要医务人员的不断渗透。医院是实施有偿医疗行为的机构,而非福利院。医疗技术的提高需要新技术的开展和新设备的使用,而这些势必会增加患者的日均费用或者总的费用。医学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学科,医务人员知识的更新及患者个体的差异,使得即使是专家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医好所有病人的疾病。让患者理解医务人员所实施的行为完全是为了解除患者的病痛。

加强医患沟通是密切医患关系的重要策略

医患沟通是医患之间构筑的一座双向交流的桥梁。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患之间心理距离近,感情融洽,医患关系就好。在良好的医患关系中,尽管医疗机构在服务上有些缺陷,患方也能在友好的情感中予以谅解。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处理医患关系的关键环节。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患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医务人员在履行某些治疗行为前,应先同患者进行交谈,包括病情,治疗的依据,治疗的原理,治疗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等等均应告知患者,让患者根据自己选择是否做治疗和检查,以取得患者的主动配合,真正做到尊重患者,让患者充分享受就医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提高医疗技术是密切医患关系的重要前提

医疗技术是产生医患关系的重要前提。医务人员首先要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具备丰富的医学理论知识,让患者取得疾病的控制好转和相应的健康指导,这是取得患者信任的第一要素,对所接诊病人的相关疾病无论是否有很丰富的临床经验,都应将此疾病的病理生理、诊断、治疗等各方面的知识掌握好,在此基础上多与病人交流,告知相关疾病的治疗、保健及可能产生后遗症损伤等方面的知识。即使自己的知识一时不能满足患者的需求,也应该积极请教自己的上级医师,查阅相关资料甚至医学网站,尽己所能为患者提供较高的医疗服务。 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处好医患关系的根本

要有良好的医德,医德的最充分的体现是高度的责任心、同情心,应以换位思考顾及患者的需要,比如尽量减少病痛、缩短治疗时间、达到最好疗效。医生的治疗不仅是医治疾病,还包括对患者精神上的慰藉。严格按章办事,规范操作,对患者一视同仁,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语言、行为、心理技巧沟通交流,与患方成为朋友。在诊断、治疗过程中认真细致、严谨周密、实事求是、坚决杜绝一切由于缺乏责任感而造成的拖延、差错、事故,积极取得患者的信任与尊重。

改善基础服务设施也会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重视医院的基础服务建设,提高病人的满意度。医院是病人接受治疗的场所,在这期间,医院就是他们暂时生活的居住地。舒适的医疗环境是提高病人满意度的重要因素,也是改善医患关系不可忽视的因素之一。另外,医院开展“微笑服务”,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这也是改善医患关系的重要途径,它足以弥补医院在某些方面的欠缺,让病人感觉医护人员就仿佛是他们身边的亲人,努力为自己的健康所奔波劳累。

结语

医患关系作为社会关系的重要构成,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如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已成为创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当前,应当大力推进医疗改革,坚决杜绝医闹、努力坚持公办医院医疗服务的公益性质;与此同时,更需要医务人员以高尚的医德,精湛的技术,真诚的心理沟通经营出和谐的医患关系,患者以理解宽容的心态接受治疗,尽可能地减少本该避免的医患纠纷。相互的信任、理解和尊重是医学进步的基石,和谐的医患关系将造福每一个人。

浅谈医患关系

组长:李政组员:李小溪

张丽涛 赵菊芳 赵月

刘海荣

2009501010111 2009501010130 2009501010137 2009501010146 2009501010114 2009501010127 09级预防医学

公共卫生学院

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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