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管理办法
1 目的:
本公司之员工依其意愿自请辞职时和公司解聘员工时,应遵循本准则进行作业。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及实习生
3 内容:
3.1 员工提出离职作业准则:
3.1.1 离职预告:
员工提出离职时,应于预告时间前填妥《离职申请单》,依申请单要求办理
相关签核,签核完成后,人次方可根据签核之离职日期发给员工离
职手续办理单。
3.1.1.2 离职预告时间:
A.员工在试用期内尚未转正者和实习生,于3日前预告。
B.员工已签核完毕转正手续者,应于30日前预告。
3.1.2 离职申请书经权责主管核准后,由人资部发给离职人员《离职手续办理单》,经
相关程序签核并办妥交接手续后方得离职。
3.1.3 离职人员若未依上列规定预告通知,或未完成交接手续进行离职者,公司将不
发给离职证明且不结算薪资;若因此而致公司遭受损失者,公司得视情节轻
重依法请求赔偿。
3.1.4 离职人员如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程序,应呈报权责主管核准由指定人员代办交接
程序,一切责任仍由离职人员负责。
3.1.5 离职员工的薪资结算方式按公司正常发薪方式进行,于公司统一发薪日发放薪
资。
3.2公司提出解聘员工作业准则:
3.2.1 解聘预告:
3.2.1.1 公司提出解聘员工时,应于预告时间前填妥《试用不合格不予录用通知单》
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交由员工,并由员工签收,根据通知书
确定的离职日期签核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单。
解聘预告时间:
员工在试用期内尚未转正者和实习生,公司将于3日前预告或当日预告发
3天代通知金。
B.员工已签核完毕转正手续者,应于30日前预告,或者当日预告发一个月
代通知金(即一个月本薪工资)
3.2.2 解聘流程:
3.2.2.1 解聘试用期内员工,用人部门应填写《新进人员试用考核表》,考核结果为
试用期不合格,然后在考试结论中写明解聘的离职日期,交由人资3.2.1.2A.3.1.1.
1部。人资部将与被解聘员工做离职面谈,告知被解聘原因、离职日
期、离职后保险退出档案转出及离职证明的情况;并带领被解聘员
工办理相关的离职交接工作,如有必要人资部可联系保安部门协同
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离职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人资部将出具解除
劳动合同证明书,以便离职人员顺利进行下一公司的录用。离职手
续办理完毕后,人资部将出具离职信息与保安,未经公司允许,离
职人员禁止再次进入公司;保安应负门禁管理职责。
解聘已转正人员,用人部门应提供《员工考评结论》,结果是解聘,并填写
明确的离职日期,由人资部根据部门意见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书,并联系解聘人员离职面谈,告知被解聘原因、离职日期、经济
补偿金结算方法和金额、代通知金、离职后保险退出档案转出及失3.2.2.2
业金领取规定的情况;并带领被解聘员工办理相关的离职交接工
作,如有必要人资部可联系保安部门协同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离职
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人资部将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3.2.3 解聘人员若未完成交接手续进行离职者,公司将不发给离职证明且不结算当月
薪资;若因此而致公司遭受损失者,公司得视情节轻重依法请求赔偿。
3.2.4 解聘人员如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程序,应呈报权责主管核准由指定人员代办交接
程序,一切责任仍由解聘人员负责。
3.2.5 解聘员工的薪资结算方式按公司正常发薪方式进行,于公司统一发薪日发放薪
资。
3.3 经济补偿金:
3.3.1 以下情况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金:
3.3.1.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3.3.1.2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3.1.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3.3.1.4 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
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3.3.1.5 因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
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3.3.1.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3.1.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2 经济补偿金:以下情况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3.3.2.1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
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3.3.2.2 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3.2.3 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
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3.3.2.4 用人单位提出并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3.2.5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3.2.6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单位提出不再续签的;
3.3.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3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冠铨的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
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本条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
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
3.3.4 经济补偿金与最后一月薪资一起发放,经济补偿金免个人所得税。
3.4 员工的解聘通知时间以每周周五下午通知为佳。
4 相关表单:
《离职申请单》;《离职手续办理单》;《试用不合格不予录用通知单》;《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新进人员试用考核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员工考核结论》
5 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