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签发人:
一、本制度所指车辆:行政车辆、通勤车辆、救护车。
二、管理范围
1、行政车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调度。乘用行政车辆人员在5(含5人)人以下可申请使用本田奥德赛,人员在5人至10(含5人)人者,可申请使用汇众面包车,10从至17(含17人)人可以申请使用丰田面包。
2、通勤车辆由后勤管理科统一调度,公司举办集团活动或外出学习,人员17人以上者可申请使用宇通客车。
3、救护车辆由救护队管理使用。
三、派车程序
4、申请使用由综合办公室调度的车辆,部门提出申请→系统主管领导签字→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综合办公室主任或分管车辆副主任开具派车单→司机持单出车。
5、申请使用由后勤管理科统一调度的车辆,部门提出申请→系统主管领导签字→后勤管理科主管领导批准→后勤管理科科长开具派车单→司机持单出车。
非持单出车,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并负全部安全责任;持单出车,非特殊情况,不得超出出车目的地,否则每次对责任人罚款30元。
6、救护车非正常情况下一律不得调用。正常调用程序
1 为:⑴郑州境内:申请使用→安全副总经理同意→调度室派车→司机出车。⑵郑州境外:申请使用→安全副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同意→调度室派车→司机出车。
在郑州市境内,未经安全副总经理同意擅自调用、出动救护车,对擅自调车人员每次罚款100元;出郑州市未经总经理或党委书记批准,对派车人一次罚款200元。救护车被批准出动后,救护队要指定负责人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出入情况,否则,每次对救护队长罚款100元。
7、凡出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无论大小必须在2个小时内向派车单位汇报,隐瞒不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调离司机岗位。
四、车辆维修程序
8、行政车辆的维修保养由综合办公室负责,通勤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后勤管理科负责。车辆维修保养选择定点维修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9、维修保养程序:本车提出申请→编制维修保养计划→部门负责人审核→系统领导同意→总经理批准→驾驶员持审批单到指定维修点维修保养。驾驶员未持单自行维修保养,维修保养费用自负。
10、救护车维修保养按原渠道执行。
五、费用有关规定
11、公司领导要严格遵守集团公司车改政策,不得擅自
2 使用行政车辆。若需使用行政车辆的,必须经总经理、党委书记批准后方可使用。
12、公司领导集体外出或对外接待,车辆费用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承担。
13、由部门牵头组织外出考察、参观学习、培训等,费用由牵头部门承担。
14、车辆费用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而定,汇众面包、本田奥德赛按16升/百公里,丰田面包费用按22升/百公里,宇通客车费用按45升/百公里核定。
15、救护车辆出车、维修报销费用按原渠道执行。
六、纪律要求
16、司机必须服务安排,听从指挥,在规定地点停放车辆,否则,罚款50元。
17、坚守岗位,随时待命,保证随喊随到,延误出车者,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18、搞好车辆内外卫生,保持整洁干净。发现一次卫生不合格者,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19、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凡是因个人行为造成的处罚由本人承担。
20、发生交通事故者,经交警部门分析占主要责任者,由责任人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费用30%;同等责任者,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费用20%;次要责任者,承担保险公司赔偿
3 后费用10%。
21、因责任心不强,出现机器缺水、缺润滑油、高温或保养不善者,造成机械事故者,由责任人承担费用的50%,并调离工作岗位。
22、救护车必须保证24小时待命。接到出车任务后,每延误1分钟罚款50元。对耽误救护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停止其驾驶资格。
七、本制度自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日起由综合办公室、后勤管理科、综合调度室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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