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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20-03-03 14:11: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案例分析

1、基本案情:周某,党员,某银行行长。2009年6月,某公司经理吴某为从银行获得贷款,找到周某请其帮忙。后在周某的帮助下,吴某获得3000万元的贷款。事后吴某为表示感谢,将人民币2万元送到周某家中,因周某不在,吴某将此款交给周妻王某。周某并不知情。请问:1.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纪?2.如果违纪,应如何定性?3.在何种情况下,才能认定周某受贿?简述理由。

答:1.周某的行为构成违纪。

2.周某的行为构成为他人谋利,家庭成员收受财物的违纪行为。

3.如果认定周某受贿,不能分析周某应当知道,而是必须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周某知道,才能认定周某受贿。理由是:周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吴某所送的2万元人民币是交给周妻的,而无确切证据证明周某知情,所以只能按为他人谋利家庭成员收受财物的违纪行为来定性处理。

2、基本案情:刘某,党员,某局局长。2007年8月,刘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所送的人民币3万元。2008年5月,刘某的问题被群众举报,纪委对刘某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期间,刘某主动将3万元上交纪委。当纪委对其立案调查时,刘某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请问:(1)刘某是否构成主动交代?(2)刘某是否构成主动退出违法违纪所得?

答:1。刘某的行为不构成主动交代,因为主动交代指的是: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在组织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2.应认定其构成主动退出违法违纪所得。

3、基本案情:李某,党员,某劳动局副局长。2007年6月,李某为了使其外甥女刘某能够进入国家机关工作,找到其同学某民政局副局长阎某,请其帮忙。阎某提出,只要取得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资格,就可以接收。随后,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刘某填写了虚假的劳动局录用公务员审批表、干部履历表、公务员定级工资表,并加盖了劳动局的公章,使刘某以劳动局公务员的身份调入民政局。请问:李某的行为是一种违纪行为,还是两种违纪行为?应当如何处理?简述理由。

答:李某的行为涉及想象竞合问题。李某出于一个故意,实施了一种行为,但同时违反了两个条款,即违反干部人事制度谋取利益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对此,只能按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条款,也不能合并处理。至于哪一个是处分较重的条款,需要比较后选择。

4、基本案情:吴某,党员某税务局局长。2009年10月,吴某经人介绍结识了辖区内某公司经理谢某。此后交往中,谢某见吴某使用的手机比较旧便提出为吴某换一部手机。次日谢某购买了一部三星手机,价值人民币5000元,送至吴某家中,吴某收下未付款也未登记交公。请问:吴某的行为是受贿还是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简述理由。

答:吴某的行为是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理由是:吴某作为税务局局长,收受税收征管对象谢某所送的礼品,其行为与其公职相关联,与公正执行公务相冲突,在客观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而且吴某收下手机后未付款也未按规定登记交公,其行为符合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的构成要件。

5、某县委书记在即将调任其他岗位时,突击提拔、调整100余名科级干部,并对一些乡镇站所人员调整进行干预。请问违反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廉政准则》第四条第六项“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第七项“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二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七项“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6、某局2005年购买一辆小轿车作为公务用车,主要由局长使用,2008年,该局向财政部门申请重新购买一辆24万元,排气量2.4升的小轿车以更换该车。2009年该局长调到另一单位任职,将新买的公务车带到新单位使用。以上情况,违反了那些规定? 答:一是违反《廉政准则》第六条第四项:“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二是违反中办、国办《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使用标准的通知》规定:市厅级以下(含)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用车标准为“25万元以下,排气量2.0升以内”。

7、某县副县长儿子结婚计划办酒席50桌。在实际操办中共办酒席101桌,前来送礼者有84个县直单位和31个乡镇的有关负责人,共收礼金20余万元。请问违反了哪些规定? 答:该副县长违反了:《廉政准则》第八条第

(三)项:“不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8、张某作为中共党员,在担任某市副市长期间,通过招商,引进成立了富强公司,准备通过搞房地产开发,用盈利创办民营医院。因资金紧张,富强公司提出与戴某合作,考虑到民营医院前景较好,张某遂以弟媳名义投资入股150万元,占富强公司注册资本的30%,双方还约定了分红比例。以上情况,张某违反了那些规定?

答: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政准则》第二条第

(一)项: “不准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9、王某,中共党员,某县人大副主任。在位期间,以区人大名义组团,组织该区建委等一行6人赴四川成都和云南昆明十多处风景名胜区,名为参观调研城市规划,实为参观游览,历时15天,花费公款5万余元。以上情况,王某违反了那些规定? 答: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政准则》第三条第

(四)项:“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10、王某为某镇党委书记。2006年10月,王某授意本镇国庆村党支部书记韩某,将该村闲置的校舍(面积3200平方米)租赁给其弟开办工厂,并要求韩在价格上给予优惠。同年12月底,韩某未经集体研究,私自以国庆村名义与其弟签订了为期1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为每年3.2万元(当年的市场价每年可达4.5—5万元)。以上情况,王某违反了那些规定?

答: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政准则》第七条第

(五)项:不准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第一条第

(四)项: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案例题

1、1994年3月,某国家机关由某个体施工队完成了一项基建工程。决算正式发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转 财务科挂对方往来账分期付款。当支付至尚欠工程尾款2000元时,因个体施工队未记账,施工头以为应收款全部收回,付款单位财务科长(兼会计)李某得知此情况后,即向本单位主管领导张某说明此事,并建议\"反正在个体户的钱,我们俩先挪出来自己用,如果他们要,咱们就给他。\"张某同意后,李某遂从单位领取一张空白转账支票,找到施工头,谎称借用对方账户为本单位套取现金,并将空白支票交给施工头,让施工头在空白支票上填写了有关科目后,将2000元转到施工队单位账户。李某凭支票存根注销了沿欠对方的工程尾款。随后施工队从自己账上取出2000元现金给李。李与张平分。

请问李、张二个的错误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答:李、张二人的行为应定为贪污。因为本案所侵犯的客体应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李、张二人所私分的钱款虽属应付给施工

头的工程款,但在施工头未以合法手续领取之前,该款和该单位的其他公款一样,都属于公款。

2、小王与小李是夫妻,小李在国务院某部外事司欧洲处工作,小王的父亲是欧洲处现任处长。小王的母亲也在国务院该部监察部门工作。有人认为,小李和小王的父亲同在外事司欧洲处工作,小王的母亲又在小王父亲所在的机关从事监察工作,均不符合《公务员法》现行规定,请问这种看法是否正确?

答案: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小李和小王的父亲是近姻亲关系,小李在小王父亲担任处长的欧洲处工作,形成了直接的上下级领导关系,违背了《公务员法》关于任职回避的规定。至于小王父亲和母亲之间,由于小王父亲不在国务院该部担任领导,故小王母亲在该部从事监察工作并无不妥。

3、某村村民张某母亲重病,急需一笔钱治疗,张某便向任村党支部书记的表哥刘某提出想借村集体3万元钱解燃眉之急,刘某便通过村财务取出3万元钱交给张某,张某给村财务打了借条,刘某在借条上签字同意。1年后,张某将所借3万元钱还给村财务。请问,该案中谁犯有借用公款错误,应如何处理?

答:刘某犯有借用公款错误,因为刘某违反财经纪律,同意并经手将村集体资金借出时间长达1年。因借款已还,如果未对村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可对刘某批评教育,免于处分;如果对村集体利益造成很大损失,或有优劣影响,可给予刘某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4、江某原任某市水利局局长,1989年离休。因江某当水利局长多年,现任水利局正副局长都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对江非常尊重。1990年3月,上级拨给该市水利局小流域治理水利设施建设费250万元。江的老家„某县政府知道后,由该县县长代表政府前来找江帮忙申请小流域治理建设费。江授意现任局长、分管副局长:\"尽可能帮助解决\"。4月,市水利局正式下文,拨给某县小流域治理水利设施建设费人民币50万元。5月,县长派人送给江进口按摩机一台及其他物品,价值人民币5000元。 请问江某的错误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应以受贿论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八十五条给予江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案情:张某为某辖区税务专管员,已婚。张某在业务工作中结识女青年刘某,刘某系该辖区内个体工商业主。后张某向刘某提出同居要求,刘某以要求张某帮助其逃税为条件,答应了张某。后其二人同居约半年,期间,张某少收刘某应缴税款2万余元。请问,张某行为应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答:应认定张某利用职权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因为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以少收税款为条件与刘某同居,刘某因此获得经济利益,所以张、刘二人不是通奸。根据《条例》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应给予张某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6、某甲是县政府机要文件保管员。2005年3月,某甲因玩忽职守,被某人民法院判决服刑15年。某甲所在的支部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该处分决定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后,支部书记宣布对某甲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已经通过,立即生效。试问:对某甲的处分决定程序是否违反《党章》的规定?

答案:对某甲的处分决定程序违反了《党章》的规定。《党章》规定,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

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7、张某系某区法院院长。张在任职期间,其同学杨某到张的办公室说:\"你们法院受理的起某抢劫、盗窃案件,请你关照关照。\"张表示:\"行,看一看\"随后,杨送给张人民币6000元,张全部收下。经查,张收钱后,并没有为犯罪分子说情,相反,在区法院开庭审理赵某的案件时,合议庭提出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0年,张某提出赵某是主犯,应重判,张被判15年徒刑,这是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

请问张某的错误应如何定性?

答:应按非法所得定性。

8、李某是某校校长,1991年7月,有毕业生通过关系找到李某,要求在该校跟班代培,李私自应,并要求每人交学费2000元。有二人的学费4000元由李收下,李给出具了加盖学校公章的白条,之后,李拿回家2000元,另2000元由李以假名存在学校的蓄代办所。之后,在校长办公会上,李讲过\"还有两个学生的费用,跑委培计划经费先从委培费中支出,先动用计划外的。\"1992年3月17日,李从此款中拿出1255元,用于学校跑委培计划等事花掉,余款仍在学校储蓄代办所。

请问李某的错误行为应如何定性?

答:应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错误定性。

9、孙某系某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1995年8月到南方出差时,在某电影院门口与一暗娼相遇,张邀该女陪其看电影过程中,对该女身上乱摸,散场后付给该女30元人民币。尔后,孙又提出陪其过夜的要求,该女同意,并商定了价格。当二人欲去孙所租住的房间行奸时,被便衣公安人员抓获。

请问对孙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应如何处理?

答:孙某行为应按嫖娼定性。给予孙某开除党籍处分。

10、某区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由于教育不够扎实有效,制度针对性不强,监督管理不够有力,致使该局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较多不足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其在兼任区城防工程、某河道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期间,对工程实施中的具体环节过问较少,对工程建设中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监督不够,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止不够及时有力,致使局班子多名成员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如何对该局长进行处理?

答:该局长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单位党政“一把手”应当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在本案中,该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作为单位“一把手”,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导致该局领导班子成员出现严重违纪违法情况,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此,该局长负有领导责任应受到相应纪律处分。

11、某乙因贪污罪在2000年5月被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某乙被判处刑罚以后,其所在的党组织因某甲具有严重违法犯罪,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试问:某甲所在的党组织的决定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

答案:不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2、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3、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本案中,某乙因贪污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属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情形,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而不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孙某,中共党员,a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2008年初,孙某应a市b房地产公司总经理蒋琳请求,帮助蒋琳办理了该公司海天公寓用地手续。该公寓一期开盘后,孙某想购买其中的2幢301室住房,并找蒋琳打招呼。后孙某与b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以80万元购得此房。按照当时市场价格,孙某购买此房少付款8.8万元。

2009年春节前,孙某又受蒋琳邀请参加了该公司成立十周年庆典活动。活动结束后,蒋赠送给孙某一枚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金质纪念币。

请问,孙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政准则》哪些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孙某身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商住房,其行为属以交易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孙某行为违反了《廉政准则》第一条第

(四)项“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此外,孙某在参加B公司庆典活动中,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个人所送金质纪念币,事后未登记上交,其行为违反了《廉政准则》第一条第

(一)项“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的规定。

13、某局领导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接受了办事人送的10000元代金劵,请问某局领导违反了《廉政准则》的哪一条,哪一款?

答:违反了《廉政准则》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中第三款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14、某党员领导干部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利用其职务便,为某一建筑商提供内幕信息,获取钱物。请问某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了《廉政准则》的哪一条,哪一款?

答:违反了《廉政准则》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中第五款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15、某党员干部利用职之便,没有请示领导,私自将单位的电视机借给其朋友观看长达五年之久。请问其违反了《廉政准则》的哪一条,哪一款?

答:违反了《廉政准则》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中第二款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16、某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其表弟在经商中提供便利条件,使其表弟获得了丰厚的利润。请问其违反了《廉政准则》的哪一条,哪一款?

答:违反了《廉政准则》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中第六款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17、某领导干部的儿子在异地注册了一家公司后,到其所在地区从事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社会中介服务,其知道,却没有制止其儿子的行为。请问其违反了《廉政准则》的哪一条,哪一款?

答:违反了《廉政准则》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中第八款不准有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行这为。

18、某乡镇领导干部,为了得到上级领导的赏识,大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请问其违反了《廉政准则》的哪一条,哪一款?

答:违反了《廉政准则》第八条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中第一款不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19、某领导干部利用其女儿过生日之际,大办生日宴会,收受礼品、礼金共10余万元。请问其违反了《廉政准则》的哪一条,哪一款?

答:违反了《廉政准则》第八条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中第三款不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20、某领导干部在其调离前1个月,召开会议,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突击提拔。请问其违反了《廉政准则》的哪一条,哪一款?

答:违反了《廉政准则》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中第七款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9分,共18分)

83、某市财政局局长朱某把自己30万元现金交给某保险公司代其理财,并要求每年不低于35%的利润,而保险公司同等条件下替客户理财利润仅为8%。朱某的做法对吗?

答:不对。《廉政准则》中规定: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84、某上市公司在2009年4月21日宣布重组停牌,该市经委主任刘宝春是操作重组的关键人物之一,其妻陈巧玲利用其夫掌握的内幕信息,分6次买入该公司60万股,一个月之内获利738万元。刘宝春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答:刘宝春的做法是错误的,是利用知悉内幕信息进行非法获利的违法行为。《廉政准则》中规定: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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