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纸鹤店面考勤人事部管理制度
1.店面考勤工作由人事部负责审核和监督工作
2.人事部对拒不执行和不按本制度执行考勤工作或执行过程中
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经上报主管领导后有权进行处罚。
3.店面考勤由店长负责管理工作,由店面人事专员负责执行工
作,店面人事专员对人事部人事议员负责
4.店面人事专员有对店面违反考勤管理制度行为的制止权,记
录权和向上级领导汇报事实真相的权力,他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店面人事专员的正常工作,否则视情节严重性,人事部上报主管领导后,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5.迟到,早退:
5.1 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内罚款10元
5.2 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
5.3 迟到、早退在60分钟以内罚款30元
5.4 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5.5 迟到、早退超过4个小时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5.6 员工当月如有迟到、早退超过3次以上的均取消满勤奖
6.旷工:
6.1 员工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
6.2 员工1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者给予开除处分;
6.3 任何员工旷工当月均无满勤奖金;
6.4 领班以上级别旷工者给予开除处分。
7.病假:
7.1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到岗时需提供由市级以上医院开据的
医疗证明,部门主管(店长)批准后方可生效,如不能及时提供医疗证明按照事假处理。
7.2 病假当日无薪,取消当月全勤奖,员工应提前或及时(不
可代为传递)告知部门负责人休病假,否由按旷工处理
8.事假:
8.1 员工因办理个人事务须占用工作时间的经店长批准后按
照事假处理;
8.2 事假当日无薪,并加扣一天工资,取消当月全勤奖。员工
应提前(不可以代为传递)告知部门负责人休事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8.3 在保证营运部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店长、营运督导的事假
由直营整日部批示许可后方可生效。由人事专员见审批强果转达于相应管理人员后方可进行休假。
8.4 在保证店面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店长对所属店面店助理
(厨务经理)领班、培训师及员工有三天批示权,同一员工1个月只有1次事假批示权,超批示权限报请于直营副总处审批;
8.5 劳动部及店面所有员工必须按规定填写事假申请单请假,
超过3天事假必须提前3天上报,超7天事假必须提前7天上报,超15天事假必须提前10天上报,报于营运人事专员处整理相关审批流程,待各主管人员批示后方可执行
8.6 少于3天事假的应提前1天请假,应填写事假单,批审后
报送于人事专员做考勤记录
8.7 以下几种类似情况可以电话或当天口头请示其相应主管
领导,由其主管领导向营运经理和副总代为表示,批示后带相应证明返岗。
8.7.1 本人急性医疗等;
8.7.2 直系亲属孕产,医疗等;
9.考勤记录中员工姓名、通讯住址等信息必须与员工本人身份
证上的原始信息相符,不得使用其他姓名。(如:小名,乳名,
别名)和信息
10.本制度执行日期开始取消原考勤制度中关于超过3天事假取
消当月工休的条款,请病,事假不影响当月的工休天数;
11.本制度执行日期开始取消原考勤制度中关于新进员工试用期
无工休日的条款,所有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从工作站日开始计算连续工作6天享受半日休息,以后每周休息半日,试用期期满的最后一周享受一个整日的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