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规范实习生的日常管理,实现分公司的人才培养战略,特发此文。
二、适用范围:$$$$分公司内实习生
三、具体管理办法:
1.实习生须发日报,24小时内必须报导师、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3次以上未
按时发日报者,直接淘汰】
2.导师要及时对实习生进行必要的培训、辅导工作,要合理做好实习生的工作安排。
若项目中没有实习生可以胜任的工作,请通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该实习生到其他岗位实习【若因实习生能力问题直接淘汰】。
3.实习生要按周做工作汇报【包括周工作总结、心得体会、产品学习、导师培训内
容等】,报导师、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
4.实习生实习满一个月,导师对实习生给出客观评价。原则上谁培养,谁用。实习
过程中,导师发现实习生不适合岗位的,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说明。人力资源部派其该实习生轮岗或直接淘汰。
5.人力资源部会随时向各位导师了解实习生的实习情况。
6.在分公司工作的实习生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出勤的考核,在项目中的实习生由导师
负责出勤的考核。月底将实习生的缺勤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即可。
此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部
2009年12月11日
《实习生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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