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管理办法
规字 管理实习生的实习、生活、思想教育等辅导工作,并将安排在实习单位人力资源部或其它岗位顶岗实习。
2、实习带队老师补助费按800元—1000元/月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实际出勤支付。
3、外省实习带队老师可享受来程交通费报销(仅限软座或硬卧车票的票价)。
3、长期实习生可参与员工年终奖励金分配,具体参照集团员工年终奖金发放规定,按标准的50%发放。
4、高校分段实习生奖励计划参照合作协议执行。
— 长期实习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该部门/班组员工层编制数的50%; — 实习生为编制外人员。
3、招聘联络:
— 集团人力资源部或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需按《实习生用工计划表》提前二个月与相关学校负责人沟通落实本年需求计划。 — 凡涉及两个以上单位使用同一生源的,由集团安排协调。
4、校园面试:
—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按计划到定点学校做好实习生面试筛选工作。 — 与学校初步确定合符要求的学生名单及拟到位实习期。
— 两个以上单位使用同一生源的实习生,《实习协议》由集团人力资源总监作为甲方代表签订,乙方由学校领导作代表签订;双方盖章确认;协议原件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保管,抄送相关单位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应届高校毕业实习生
1、学生持学校出具的推荐毕业实习证明,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排相关面试。
2、同意接收实习(含管理培训生毕业前实习)的单位,《实习协议》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作为甲方代表签订,乙方由学生本人签订;协议盖单位人力资源部章;协议由单位人力资源部保管。
三、实习生档案管理:
建立实习生《个人档案》,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管档案。
培训期: 7—12天(每培训六天安排一天休息)
培训内容:入职培训基本项目、实习生守则、实习心态辅导(安排在职的该校实习毕业生演说)、军训
培训测试:笔试结束后安排产品体验
— 在职培训计划:由所在部门主管或培训员制定《培训计划》,报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
— 高校分段实习生参照外部兼职培训的计划。
3、培训期考核评估:
— 实习期
2、实习期满前一个月:
— 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发《实习生评估表》,由实习生本人写自我鉴定、部门主管作综合评估、并作双向选择。
— 用人单位与长期实习生本人均同意留任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录用岗位、级别、乙方保证至少服务满半年、协议签订后乙方不留任需扣违约金300元。
3、实习期满当月:
— 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毕业实习生准备《实习证书》,并复印一份留《个人档案》。
— 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习生欢送会。
— 做好不留任实习生的离职手续,并与学校沟通确定返程的相关安排。 — 办理离职手续。
4、实习生毕业留任:
— 按《就业协议》办理正式员工入职的相关手续,原岗位录用的不再设试用期,工龄及年假从正式办理入职手续之日起计算。
— 长期实习生留任原岗位,将根据实习期工作绩效考评定薪;连续两个季度以上获得“实习生优秀绩效奖”的或表现特别优秀的,可套中级员工工资中位值以上或高级员工定薪;留任其它岗位,按新岗位工资标准(起薪)定薪。 — 应届高校毕业实习生留任,按岗位工资标准的相关说明定薪。
— 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跟进《入职安排表》审批、《劳动合同》签订、社保、住宿费、《员工证》《健康证》办理、《毕业证》复印等入职手续。
二、高校分段实习生
1、实习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及时将每段实习表现评估反馈至学校,并建立实习生档案;
2、通过三至四年实习,企业可从中有目的地挑选作为日后优先录用或见习督导培养对象。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管理规定自二00八年五月一日起生效试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集团人力资源部对本规定有解释权。
二、集团人力资源部将根据规定执行之适用性和有效性,适时做出修改。
三、附件
《实习生补助标准》
集团人力资源部
2010年5月1日